(專訪影音檔)
中華民國同濟會於民國五十六年(一九六七),經由美國駐華大使館引介創立台北分會,由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周一塵將軍擔任創會長,其次為高雄分會由王玉雲先生於民國於六十一年(一九七二)領導成立,台中同濟會排列第三,於民國六十二年(一九七三)成立,蔣紹禹將軍任創會長,其後台南、台北區等分會相經成立,同年十一月成立中華民國總會,周將軍任第一屆總會主席,遂有一完整的組織體系。於民國六十六年已擁有十五個分會,經由國際同濟會升格為區總會,於是中華民國國際同濟會在國際同濟會世界總會的肯定地位得以確定,祇要有同濟會的國家地區都承認中華民國同濟會,在國際性會議上都懸掛中華民國國旗,這是我們身為同濟會會友所感到欣慰與光榮的 同濟會在我國成立已有三十餘年,現在總會所屬分會已超過300個以上,擁有壹萬多位會員,會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包括士農工商各界),分佈在全省各縣市鄉鎮,佩帶著K榮譽徽章從事社會服務工作。
中華民國總會為推行會務與行政業務,訂立了:1.依規行事:2.計劃周密:3.主動負責:4.協調合作:5.敬業樂群:6.相互支援:7.爭取時效:完成任務之工作原則。同時為發行會刊、會訊,訂立1.加強同濟教育:2.精研專業知識:3.報導會務活動:4.促進文化交流:5.溝通彼此意見:6.發揮工作效率:7.提升服務品質:8.爭取最高榮譽工作要領。
同濟會是一非常強調人格修養及心靈需求的生活價值,日常生活上
強調會員要堅持用善良意志(存好心)、效法完人(說好話) 、奉獻
利他服務(做好事)之誓約,拳拳服膺,信守不渝。進以影響人群,
營造溫馨的家庭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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